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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015中小企业申报指南
 

 支持进出口额低于4500万美元及高于4500万美元“双自主”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申报指南(2015版)   

一、书面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电话    二、注册及项目申报网站    三、支持政策    四、申报流程    五、各支持方向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优先支持的国别(地区) 七、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书面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北京市商务委办公大厅(接收除以下列表中12个区县外,其余区县企业资质及资金拨付书面材料)

地址:丰台区芳星园三区16、17号楼(南三环方庄桥西北角)10、11号窗口   对外办公时间:9:30-11:30,13:30-17:00

(二)北京市商务委(接收全市“双自主”企业资质注册材料)地址: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713房间 咨询电话:87211882   87211878    87211877   87211885

(三)经授权的12个区县商务委联系方式(接收所属区县企业资质及资金拨付书面材料)

商务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东城区商务委

永定门内东街中里13号崇文商务大厦315房间

67079135

海淀区商务委

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408房间

88498357

丰台区商务委

丰台区东安街三条六号1号楼409

63837580

石景山区商务委

石景山区八角街16号行政审批大厅2层石景山商务委

68865178

68862120

门头沟区商务委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对外贸易发展科

69834494

昌平区商务委

昌平区昌平镇南环路55号317房间

69711145

房山区商务委

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座708房间

81312971

平谷区商务委

平谷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二层商务委窗口

89988293

密云县商务委

密云县檀西路21号101房间

89089311

怀柔区商务委

怀柔区府前街15号

69642877

朝阳区商务委

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阳投资服务大厅1层北厅24窗口

84681126

顺义区商务委

顺义区站前街顺鑫国际商务中心

69445305

   (四)如遇网络问题,请联系系统技术支持4008863200

 二、注册及项目申报网站

(一)www.smeimdf.org  上年度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企业(中小企业)注册并申报项目,中小型“双自主”企业也在此网站申报项目。请企业留意网上“重要通知”栏目,选择“北京市”查看相关政策及最新通知。(二)bj.smeimdf.org 各类“双自主”企业注册、上年度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上“双自主”企业申报项目。请企业留意网上“通知通告”查看相关政策及最新通知

二、支持政策 

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京财企[2014]2494号)

(一)支持条件 1、 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北京市办理工商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低于4500万美元;(2)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2、申请企业项目的大型“双自主”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双自主”企业条件(见下面红字);(2)在北京市办理工商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高于4500万美元;(3)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4)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5)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双自主”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同时拥有国内及出口市场(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注册商标;2、同时拥有国内及出口市场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及专利持有人原则上应为申请支持资金的企业或企业在国内的全资控股的母公司;3、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老字号证书的企业。

(二)支持重点:1、优先支持企业境外参展、取得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及境外专利申请等活动; 2、优先支持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和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 3、优先支持拥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双自主”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  4、优先支持近三年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及有服务外包业绩的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需提供相关文件)。(三)资金管理及使用标准 1、市场开拓资金对于符合支持内容且支出大于1万元(含1万元)的项目予以支持. 2、支持比例一般为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50%,拓展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和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 3、每个企业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每个企业当年累计获得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最多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双自主”企业除外)。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支持方向

最高支持比例

(%)

最高限额(人民币)

备注

境外展览、会议

展位费

50或70

30000/每个展位

只支持展位费,不支持企业注册费和展位搭建费。

大型展品回运费

50或70

100000

大型展品回运费只支持单位体积1立方米且重量1吨以上的展品回运费用。

会议费或注册费

50或70

30000

支持企业参加境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文化创意等行业论坛、研讨、技术交流会发生的费用。

Case study

(案例分析)

50或70

50000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境外技术交流会议发生的费用。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

50

50000

1.认证机构应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通过www.cnab.org.cn进行查询)。

2.企业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认证证书的当年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3.不同的管理体系认证应分别申请。

4.只支持企业初次认证费、不支持咨询费、培训费。

产品认证

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T服务管理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认证

50

300000

1.支持根据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规或合同要求进行的产品认证。

2.产品认证机构应具有产品认证资格。

3.产品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年度申请资金支持。只支持认证费、认证过程中的检测费。

4.不同的产品认证应分别申请。

5.不支持国家强制认证(如3C认证)

其他产品认证

50

300000

境外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

50或70

50000

1.专利申请项目是指中小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成员国提出的专利申请。

2.专利申请须在申请获得通过并取得专利证书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3.只支持注册费,不支持支付境内中介机构的代理费。不同类别的专利项目应分别申请。每个专利最多支持在5个国家的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

50或70

50000

外观设计专利

50或70

50000

国际市场宣传推介

宣传材料的翻译及制作

50

15000

1.宣传材料至少具有一种外国文字或语音。

2.宣传材料不少于2000份,宣传视频不少于5分钟。

3.不支持产品外包装、说明书的制作费。

4.宣传材料和宣传视频应分别申请。

宣传视频的翻译及制作

50

20000

信息化建设

创建中小企业网站

50

50000

1.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应有助于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2.企业网站应具有较丰富的内容,至少有一种外国文字或语言,并定期更新。

3.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是指开发外贸业务单证管理、客户供应商管理、产品管理等外贸业务流程一体化的信息化管理项目。

4.企业网络营销活动是指企业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互联网网站进行广告宣传、商品营销等活动。

5.为企业提供信息化建设活动的服务商,应是依法注册、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企业。

6.创建企业网站和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只支持一次性的建设开发费用,不支持后期维护、改版、升级等费用。不同的电子商务项目应分别申请。

租用外贸企业ERP云服务平台

50

50000

企业网络营销活动

     50

50000

其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等)

50

50000

境外广告或商标注册

境外广告

50或70

50000

1.境外广告只支持面向境外客户的报刊、杂志广告。

2.每个企业每种产品在一个国别(地区)只支持一次商标注册费用,应在取得注册证书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3.报刊杂志广告需在样品中注明广告位置及相应中文翻译。

 

境外商标注册

50或70

50000

国际市场考察、洽谈

交通费

50或70

1.国际市场考察是指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商品销售情况、建立和完善销售渠道而对国际市场进行的商务考察或洽谈活动,包括参加在境外举办各类展会的2个人的费用,不包括在境外的各类学习、观光等活动。

2.每个国际市场考察项目支持出访国家(地区)不超过2个、支持人数不超过2人。出访一个国家(地区支持的天数不超过6天,出访两个国家(地区)支持天数不超过8天。

3.交通费只支持国际航班的经济舱费用,临时购买的访问国城市间交通费用不予支持。生活补贴(包括住宿费和伙食费)按国家规定的访问国补助标准核算

生活补助

50或70

境外投(议)标

标书购置费

50或70

30000

1.只支持未中标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议)标活动。

2.境外投(议)标项目包括:成套设备和大型单机境外投(议)标、对外工程承包投(议)标和大宗商品采购投(议)标等。

3.标书购置费指企业从项目发标方直接购买标书所支出的费用;项目设计费指企业委托专门设计研究机构进行设计所支出的费用。

4.考察交通费与国际市场考察、洽谈项目中的交通费核算方法相同。

5.境外投(议)标项目应在投(议)标工作结束的当年申请,同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

项目设计费

50或70

50000

境外市场考察交通费

50或70

企业培训

(团体项目)

培训会务费

50

40000

(50-99家企业)

1.企业培训项目只支持为提高北京地区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在本市组织的免费培训,参加的中小企业不少于50家。

2.申请者只能是项目组织单位,支持费用主要包括培训资料费、场地租赁费等,人均标准一般不超过200元,资料费不得超过会务费的10%,

 

50

50000(100家企业以上)

 说明:按支持比例计算后的金额低于最高限额,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三、申报流程

(一)资质注册及变更(随时受理,网上注册后需要向市商务委或经授权的区县商务委提交书面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留存、原件查验后退回。

1、企业资质注册应报送以下材料:(1)企业注册登记表(网上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7)办理人员身份证及项目单位对办理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2项目组织单位应报送以下材料: (1)社团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 (4)通过管理部门审核具有组织中小企业培训资格的批准文件。

 3、企业资质变更应报送以下材料: (1)资质变更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其他相关资质变更材料。
   注意:用户名及登陆密码须注意保存。企业注册时,应如实填写注册单位的银行账号信息,以保证资金顺利拨付。

(二) 计划申请(每年大约6月份和12月份分别报送上半年和下半年项目计划申请,具体时间网上通知,无须提交书面材料。)
  项目公示查询方法 1、在“申报系统”中点击“企业登陆”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登陆; 2、点击左边菜单中“项目申报”;  3、逐一点击中间部分“项目名称”中所列具体项目,在表格下端即可查询批复结果。  注意:企业在填报项目信息时,可使用暂存功能保存所填报的信息,暂存信息可反复修改,管理部门受理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三) 拨付申请(网上报送时间及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地点按通知要求办理。)
    1、网上提交:(1)在“申报系统”中点击“企业登陆”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登陆;(2)点击左边菜单中“项目申报”;(3)资金拨付列表中显示“申请资金拨付”字样为项目获得批复; (4)点击“申请资金拨付”输入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注意:在管理部门未受理前,项目单位可以反复修改。
    2、申请资金拨付需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1)通过“申报系统”生成的“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  (2)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第五项);  (3)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4)项目单位承诺书(见第八项)。注意:不需提供企业注册登记表及项目计划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项目小结”需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不少于500字)。(2)资金拨付申请资料应按“申请资金拨付所需资料”清单顺序装订整齐,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申请资料复印件应确保清晰,与申请项目审核内容相关的外文条款应提供中文翻译文本。 (3)各项目单位应由专人负责资金拨付申请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拨付申请资料一次性提交齐全。  (4)项目单位报送资金拨付申请资料时需附“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一式两份,并经法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5)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费用支出凭证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外汇卖出价,折算人民币。
 (四)票据审核(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由财务处组织审核项目资金原始发票及记账凭证。)

四、 各支持方向需要提交的材料

项目名称

申报所需文件和材料

1、境外展览会

一、参展合同(展位确认书)及展方邀请函(翻译件);
二、随展览公司参展的企业,需提供贸促会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展览公司与境外展方签订的合同及汇款申请书复印件;       

三、参加境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文化创意等行业论坛、研讨、技术交流会议的企业需提供相关会议文件;
四、发票复印件;
五、申请大型展品回运费的项目需提供:

(一)与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

(二)贸促会出具的货物暂时进出口ATA单证或海关进出口报关单据;

(三)进出境物品申报用装箱清单。
六、参展、参会的照片(包含展位号及企业标识))。

七、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购买外汇的最好提供外汇买卖水单)。

2、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一、与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协议);
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外文)复印件;

三、认证机构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四、认证机构的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3、产品认证

一、与认证、检测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二、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四、发票复印件;

五、认证机构的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购买外汇的最好提供外汇买卖水单)。

4、境外专利申请

一、与境内外专利机构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二、境外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发票复印件;
四、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购买外汇的最好提供外汇买卖水单)。

5、国际市场宣传推介

 一、与制作方签订的制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二、.制作的宣传材料及宣传视频样本;
 三、发票复印件;
 四、制作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6、电子商务

一、与服务商签订的制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二、服务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发票复印件;

四、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

五、(一)创建企业网站:提供ICP备案信息查询页面截图;(ICP备案信息必须是申报年度取得的)

(二)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设计方案复印件及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各个管理模块的截图;

(三)企业网络营销活动:提交网页截图。   

7、国际市场考察、洽谈

一、外方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或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
 二、考察人员护照信息页、签证页及出入境日期页复印件;
 三、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随展览公司参展人员也可提供展览公司开具的人员费发票并标明其中机票费用。网络购买机票需提供订单及购票付款水单。(其它类型发票需标明出发地及目的地)
 四、考察人员应为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若考察人员为港、台、澳人员或外籍人士,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照片页和工作单位页);
 五、考察报告(不少于1000字)。
   备注:申报出国考察项目,考察人员原则上应为商务签证。

 8、境外广告或商标注册

一、与广告制作方或委托商标注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二、杂志报刊广告实物;
三、境外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发票复印件;
五、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购买外汇的最好提供外汇买卖水单)。

 9、境外投(议)标

一、投(议)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外投(议)标许可证书等);

二、购置的标书封面; 
三、未中标证明文件;
四、与项目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五、发票复印件;

六、考察及调研交通费(参照“国际市场考察、洽谈”项目所需材料);

七、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购买外汇的最好提供外汇买卖水单)。

10、企业培训

 

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复印件;

二、会议签到表(包括企业名称、海关编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需要参会人员亲笔签到);

三、会议工作照片;

  • 培训讲师的个人简介(包括工作单位、职称、学历等);

发票复印件及会议承接单位出具的开支明细。

六:优先支持国别(地区) 最高支持比例70%

(一)拉美市场01 安提瓜和巴布达  02 阿根廷 03 阿鲁巴岛  04 巴哈马05 巴巴多斯 06 伯利兹 07 玻利维亚  08 博内尔 09 巴西 10 开曼群岛 11 智利 12 哥伦比亚 13 多米尼克  14 哥斯达黎加15 古巴 16 库腊索岛 17 多米尼加共和国  18 厄瓜多尔 19 法属圭亚那  20 格林纳达 21 瓜德罗普 22 危地马拉 23 圭亚那  24 海地 25 洪都拉斯  26 牙买加   27 马提尼克  28 墨西哥 29 蒙特塞拉特 30 尼加拉瓜 31 巴拿马 32 巴拉圭 33 秘鲁  34 波多黎各 35 萨巴 36 圣卢西亚 37 圣马丁岛  38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39 萨尔瓦多   40 苏里南41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42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43 乌拉圭   44 委内瑞拉 45 英属维尔京群岛  46 圣其茨--尼维斯   47拉美洲其他国家

(二)非洲市场01 阿尔及利亚  02 安哥拉 03 贝宁  04 博茨瓦那  05 布隆迪  06 喀麦隆  07 加那利群岛  08 佛得角 09 中非共和国  10 塞卜泰(休达) 11 乍得 12 科摩罗  13 刚果  14 吉布提 15 埃及 16 赤道几内亚 17 埃塞俄比亚 18 加蓬 19 冈比亚   20 加纳 21 几内亚  22 几内亚(比绍)  23 科特迪瓦  24 肯尼亚 25 利比里亚  26 利比亚   27 马达加斯加  28 马拉维 29 马里   30 毛里塔尼亚 31 毛里求斯 32 摩洛哥 33 莫桑比克 34 纳米比亚 35 尼日尔 36 尼日利亚 37 留尼汪 38 卢旺达 39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40 塞内加尔41 塞舌尔 42 塞拉利昂 43 索马里  44 南非 45 西撒哈拉  46 苏丹 47 坦桑尼亚  48 多哥 49 突尼斯 50 乌干达 51 布基纳法索   52 扎伊尔 53 赞比亚

(三)中东01阿联奠  02以色列 03伊朗  04沙特阿拉伯 05叙利亚   06也门 07约旦 08卡塔尔 09黎巴嫩  10科威特 11巴林 12巴勒斯坦 13阿曼

(四)东欧 01阿尔巴尼亚 02爱沙尼亚 03白俄罗斯    04保加利亚 05波兰  06波斯尼 07亚与黑塞尔哥维那  08俄罗斯

东南亚01越南02老挝03柬埔寨04泰国 05缅甸06菲律宾07马来西亚08新加坡 09印度尼西亚10文莱          

(六)中亚01哈萨克斯坦  02乌兹别克斯坦03吉尔吉斯斯坦  04土库曼斯坦05塔吉克斯坦

七、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北京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承诺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所有申请条件。保证     年度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全部项目资料真实、合规、有效,且未获得中央及市级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如违反相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项目计划申请表中,项目简介及申请理由字数不少于500字;
(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中,项目小结字数不少于500字;
(三)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中大型展品回运费应在项目名称中注明,回运的单个展品应同时达到体积1立方米、重量1吨;

(四)申请创建网站项目应为企业初建网站,ICP 备案日期应为申报当年日期;(五)境外展览会项目请将展位费和大型展品回运费分别申请2个项目(网络填写支持方向均为境外展览会);

(六)参加境外展览会的人员可以申请国际市场考察、洽谈项目,请在项目名称中标明参加某展会人员费;

(七)在境外报刊杂志上做广告,若跨年度请在广告刊登结束年度申报(网络填写支持方向列入网络申报的商标注册);

(八)网络营销项目(在网络上做广告),若跨年度请在网络刊登广告结束年度申报(支持方向列入信息化建设)

(九)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以及境外商标注册均应在取得证书当年进行项目申请。

(十)向境外汇款应通过申报企业账户汇款,不得用货款抵扣,现金支付也不支持。    

              外贸运行处       2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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