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签证(申根签):
需要两套材料: 一套为原件,另一套为由A4纸做的复印件。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者,应准备两套复印件,材料必须提交两套并按所标明的顺序排列:
1.一张用法文或英文完整填写的短期签证申请表并签字
2.两张近期白底免冠护照像片(35mm X 45mm)照片应清晰,不能折叠或有污迹
3.往返机票订票单
4.与在申根国家停留时间相符的包括医疗及因故被接回国保险金额为三万欧元即三十万元人民币出国人员境外医疗保险单;此文件复印件
5.护照(十年有效期,至少在离开申根国家后仍有三个月有效期),护照前五页及有章和签证页复印件
6.中国公司介绍信(写明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职务、出访目的、在国外生活经济保证)及公司注册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及此文件复印件
7.户口原件(限中国人)法文或英文翻译件,全部户口均应复印
8.在中国生活的外国人:有效期内的中国居留证,在中国的外国人:居留证所有页的复印件
9.注明邀请目的和停留时间的法方单位邀请信,和详细访问日程及被邀请人名单;此文件复印件
10.与在法国或其他申根国家停留时间相符的饭店订单;此文件复印件
过境签证:
申请者应首先获得申根国家以外的最终目的国签证
两套申请材料:一套为原件,另一套为由A4纸做的复印件。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者,应准备两套复印件,提交两套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1.一张用法文或英文完整填写的短期签证申请表并签字;
2.两张近期白底免冠护照像片(35mm X 45mm)照片应清晰,不能折叠或有污迹 3.往返机票订票单
4.与在申根国家停留时间相符的包括医疗及因故被接回国保险金额为三万欧元即三十万元人民币出国人员境外医疗保险单;此文件复印件
5.护照(十年有效期,至少在离开申根国家后仍有三个月有效期)已有最终目的地国签证;护照前五页及有章和签证页复印件,尤其是最终目的地国签证页复印件
6.工作证明、出差证明、在必要时提供营业执照;该文件复印件
7.在申根国停留期间所需经费证明:提供国际通用信用卡及该卡对账单或邀请方出具的在申根国家外的经济担保。法文或英文翻译件;该文件复印件
8.最终目的地国出具邀请信复印件
9.必要时提供法国饭店预订单
注意事项:
使用过境签证可以出机场,到饭店休息以便搭乘第二天的飞机。
过境签证有效期最多为五天,可申请一次或多次出入境。中国公民赴申根国以外第三国,如仅在机场国际区停留,无需申请过境签证。反之,如转机需更换机场或穿越申根国家( 如:乘飞机从北京抵巴黎,再乘火车从巴黎抵伦敦)需办理过境签证。